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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隨身碟廣網北京8月19日消息 據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峰》報道,“牛奶”二字,不熟悉的人鳳毛麟角;但要說到“調製乳”,恐怕大多數人都會覺得陌生。來聽聽下麵這一串兒產品名字:蒙牛“新養道牌珍養牛奶”、“奶特牌香蕉牛奶”、“奶特牌香草口味牛奶”,伊利“味可滋牌香蕉牛奶”、“QQ星兒童成長牛奶”……這些乳製品,名為“牛奶”,其實都是“調製乳”。
  面對咱們扯不清的這些名字,情趣用品職業打假人葉光選擇了訴諸法庭。今天中午,葉光向中國之聲表示,在6天前也就是8月13號,重慶江北區人民法院已經受理了他起訴蒙牛等企業的案件,他也將在今天正式起訴伊利等其他乳企。
  葉光:國家標準裡面就說清楚了,調製乳不低於80%的鮮牛奶,添加食品添加劑和強化劑生產出來的液體,一個非常非常簡單的說法就是調製乳裡面,蛋白質含量只有80%了,那麼就是已經被稀釋掉了,同樣等於一杯牛奶調製乳在這新竹買房裡面實際上就已經被稀釋掉了,剩下的20%是什麼呢?是水和食品添加劑。比如一個孩子他一頓吃一碗乾飯,可以滿足他的生長需求,解決他的饑餓問題,但是如果不瞭解的人,你把稀飯給這個孩子吃,你跟他說這也是飯,長期給這個孩子吃一碗粥,你說這個孩子能夠健康成長嗎?
  我國新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中,對乳製品的命名劃分標準及定賣屋義做了更嚴格精確的劃分,重新定義了滅菌乳、調製乳和含乳飲料,明確了三者的定義和範圍,添加營養強化劑如鈣、維生素等的產品,屬於調製乳範疇,需要在包裝上標註其類別名稱“調製乳”。在含乳量方面,調製乳特指以不低於80%的生牛羊乳或複原乳為主要原料,添加其他原料或食品添加劑或營養強化劑,採用適當的殺菌或滅菌等工藝製成的液體產品;而純牛奶則沒有任何添加。在葉光看來,“調製乳”和“牛奶”名稱的混淆,源於背後巨大的經濟利益。
  葉光:這幾天,我到市場看調製乳的價格幾乎和純牛奶、和牛奶的價格是一樣的,一噸牛奶可以SD記憶卡變成變成1.2噸調製乳,那你這不就是對消費者一種嚴重的欺詐嗎?
  對此,蒙牛乳業回應稱:“我公司的調製乳產品均在產品包裝上有明確的標識;本著對消費者負責的態度,自7月份開始,我們已經對相關產品的包裝陸續進行了強化調製乳標誌的改進,短期內在市場上尚有一些新舊包材共存的現象。”這一說法,乳業專家宋亮表示認可。
  宋亮:其實對於這種調製產品,現在要求是全部改成調製乳。
  記者:這個有具體的時間點嗎?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的?
  宋亮:就是沒有一個明確的時間點,就是說要求企業在什麼什麼之前要完全都得換掉,他要有這麼一個時間表的話,反倒是對於企業來說是有幫助的。
  那麼,“調製乳”和“牛奶”的差別究竟有多大呢?宋亮強調,兩者的差別不在營養價值,更確切地說,不同的產品針對的是不同的用戶需求。
  宋亮:調製乳它使用的原料也是生鮮牛奶,就是生鮮乳,你像一些添加牛奶,像調製乳,它裡面90%左右的基本上是牛乳,然後上10%左右的是添加了一些調製品,但是它的營養程度跟我們說牛奶的營養程度基本上相當,不存在說比牛奶營養成本要差。調製乳的目的是什麼呢?第一個是增加消費者對於部分口味的產品的一種需求,另外一個就是增加消費者對於不同營養產品的那種需求,高鈣牛奶的目的是為了補鈣,像一些低脂牛奶,它的目的是為了減少消費者對於脂肪的攝入。
  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的規定,食品名稱應在食品標簽的醒目位置清晰標示反映食品真實屬性的專用名稱,這些“香蕉牛奶”、“兒童成長牛奶”都應該明確的標註“調製乳”。“來不及更換”或是客觀原因,但將“調製乳”標稱為“牛奶”涉嫌違規仍然是不爭的事實。對於葉光而言,打官司更有“不爭饅頭爭口氣”的意味。
  記者:在起訴蒙牛和伊利的時候,您的訴求分別是什麼呢?
  葉光:我很簡單,我就是按消法,你退回我的購貨款,然後消法里不是有一個不足500的按500賠償嗎?我就要按那個來。
  記者:您是分別購買了他們一份產品,是吧?
  葉光:一份,就是盒子裡面裝的有很多小盒。  (原標題:打假人起訴乳企將調製乳當牛奶賣 專家稱兩者營養相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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