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新聞 時設計裝潢間: 2013-11-21來源: 信息時報 作者: 餘詩林
  信息時報訊 (記者 餘詩林) 2013年11月7日,信息時報報道了市民方結婚先生在中國銀行梅花園支行開辦的銀行卡,疑似被人盜刷的事件(詳見本報2013年11月7日A25版)。在經過詳細調查後,昨日,真相終於水落石出。原來,是方先生自己擺了“烏龍”。
  昨日上午,記者電話聯繫了整合負債方先生,方先生告訴記者由於當時錢包內有多張銀行卡,因此操作時有些記不清了。“因為這張卡是工資卡,所以就開通了網銀服務。”方先生說,在銀行方面的協助調查下,他發現交易款項的存取,的確是他本人進行操作的。“因為我的疏忽,對中國銀行方造成的困擾,我表示非常抱歉。”據悉,方先生已正式就此事,向中國銀行作出了書面的澄清與道歉。
  昨日下午,記者就此事採訪了廣東法制盛邦律師事務所律師陳亮。陳亮認為,當消費者認為自身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採取合法的手段為自己維權,只要主觀上沒有惡意,應該不需要承擔相關法律責任。“如果事後發現在該景觀設計事件中,企業並不存在過錯,只要主觀上不存在惡意的捏造事實,那麼消費者本身不應就此負上法律責任”。
  然而,如果消費者本身出於泄憤等原因,惡意捏造事實對企業進行誹謗,企業結婚也可以通過法律途徑進行維權。“企業首先可以要求對方道歉或消除影響,如果情節嚴重的,可以以誹謗罪向法院提起訴訟”。
    (原標題:銀行卡被盜刷?原是自擺“烏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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